大连市卫行政部门加大监督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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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01:48 大连晚报 | |||||||||
市卫生行政部门加大监督力度,保护农民工的职业健康权益 不落实职业病人待遇的行为要处罚 ■首席记者陆彤通讯员孙岩娥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今年,市卫生行政部门把对农民工职业卫生服务和职业卫生健康监护专项整治作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突破口,加大了对危害较严重行业的依法监督力度。迄今为止共检查541家用人单位,其中被卫生行政部门警告53家,限期整改114家,实施行政罚款9家。 市卫生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时很少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即使有劳动合同,文本也不规范,几乎在劳动合同中根本没有告知劳动者工作岗位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和强度,以及应该享受的相应待遇。 市卫生行政部门表示,今年要重点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健康监护监督执法工作。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农民工不安排其职业性健康检查、不按规定调离职业禁忌症人员、不安排职业病人和疑似职业病人进行职业健康复查、不落实职业病人待遇的行为,要依法立案处罚,保护好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的职业健康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