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铁路设施 不算盗窃算破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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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02:35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阮磊 宋芳科 通讯员 赵晓萍 为您报道 昨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团伙盗窃铁路回流线的案件,四名犯罪嫌疑人在10月2日到10月10日共8次潜入铁路五泉山至下西园铁路段偷盗作案8起,盗窃回流线共计540米,涉案金额7500余元。此类案件过去也时有发生,而此次兰铁局法院借鉴最高人民法院总结的案件审判经验,一审并没有按
案件回放 2005年10月初,兰州铁路警方辖区五泉山至雷坛河段铁路回流线频频被盗,短短5天时间近400米铁路回流线落入了盗贼的手中。案发时秋雨绵绵,兰铁警方冒雨连夜蹲守在偷盗分子出没的地段,经过两夜的暗查终于摸清了偷盗分子活动的迹象。兰州西站铁路线巡逻民警发现一人横躺在铁路线上,经调查发现此人在作案时不慎被高压电击打后死亡。经过十余日的艰苦工作,终于将其余4名犯罪分子一并抓获。 兰州铁路公安机关破案后,以4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盗窃,依法进行刑事拘留,后移送检察机关。兰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查明案件事实后认为,被告人多次盗窃铁路接触网回流线,破坏正在使用的铁路专用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应对其行为予以重罚。两名未满18周岁的犯罪嫌疑人称,他们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