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亲民三党民代提案 金融业子公司有望“登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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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10:43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4月24日消息据台媒报道,有国民党“立委”提案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若干规定,若提案获得通过,岛内银行和证券业可望透过第三地子公司“登陆”。 报道说,国民党“立委”李纪珠提案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两项管理办法,获得亲民党、民进党等三党“立委”联署支持,本周二将排入台“立法院程序委员会”预备付委审查。
李纪珠是国民党重要财经幕僚,连续12年参加两岸金融研讨会。他表示,由于岛内相关规定的束缚,台湾银行和证券业在香港的子银行或子公司无法“登陆”。 据悉,岛内相关规定将银行列为投资大陆的禁止类。李纪珠提案,要求修改办法,将银行转列为投资大陆许可类。 证券子公司部分,虽然台当局经济主管部门已将其列为许可类投资,但却限定台湾必须直接投资25%以上。李纪珠说,由于必须直接投资,从而阻止了台资券商在香港的子公司“登陆”,也限制券商的弹性。 报道说,若提案获得通过,台湾金融业透过子银行、券商子公司“登陆”,将指日可待。(郭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