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二次炮轰“灵芝玉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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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10:5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昨天,中央电视台第二次对“灵芝玉液”开刀,希望割除这个去年就曾经被央视曝光过的诈骗毒瘤。 骗局去年就曾被曝光 去年央视《生活》曾播出节目《老赵的故事——灵芝玉液真的灵吗》,对灵芝玉液
老黄说这药369元一盒,吃7盒见效,老赵病得厉害,得多吃点儿。不仅如此,热心的老黄还对老赵的女儿说:买2万块钱的药,还可以开店卖药,又治病又赚钱。老赵家人东挪西借终于凑齐了2万块钱,把钱交到了老黄手里。 但半年多时间过去了,眼看着一万块钱的灵芝玉液吃完了,可老赵还是一点儿康复的迹象都没有。而老赵的孙子一天在网上了解到灵芝玉液不是药,也不是保健食品,它只是一种普通食品。老赵的女儿立即打电话到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卫生防疫站,得到的答复是,这灵芝玉液只是食品。不能做治病宣传,也不能治病。 但令人奇怪的是,央视《生活》栏目在曝光灵芝玉液骗局时称,老赵的女儿表示,山东省泰安市工商局已经受理了他们的投诉。但时至今日这个骗局却依然在继续着。 央视再次曝光 昨天,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再次对灵芝玉液进行了曝光。 原来,河北省遵化市苏家洼村商桂芹的丈夫张敏由于脑出血,留下了偏瘫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后经人介绍,商桂芹了解到了宣称可以让偏瘫病人站立起来并登上泰山的灵丹妙药“灵芝玉液”。为此,商桂芹花8390元购买了23瓶灵芝玉液,但却丝毫未曾见效。 央视记者调查发现,在遵化市近百位服用过灵芝玉液的消费者中,没有一位反映有疗效。调查进一步发现在灵芝玉液宣传VCD中,数千名参加“康复瘫痪病人登泰山活动”的人实际上是四维公司的营销人员,并不是因服用灵芝玉液而康复的瘫痪病人。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刘晶昨天表示,《广告法》明确规定,食品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食品宣传疗效,宣传治疗疾病是一种严重的广告违法行为,必须予以坚决打击。灵芝玉液同样的骗局是否还会继续,但愿央视不必第三次曝光“灵芝玉液”。 消费者可提出双倍赔偿 昨天,我国著名维权律师邱宝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对此事较为清楚,因为去年央视生活栏目播出《老赵的故事———灵芝玉液真的灵吗》节目后,山东四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曾经发律师函给央视生活栏目,宣称要起诉央视生活栏目。 邱宝昌表示,根据法律,非药品不得宣传疗效,更不得在广告中以患者名义宣传证明疗效。而四维公司还虚构患者,性质更为恶劣。对于那些购买并服用灵芝玉液的真正消费者,可以根据情况对商家提出双倍赔偿。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华夏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