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收药企红包将被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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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12:23 江南都市报 | |||||||||
省卫生厅剑指商业贿赂重点治理五种行为 本报讯徐雅金、记者徐明、实习生张文娟报道:为了进一步打击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我省卫生厅从21日 起,重点治理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收受商业贿赂的五种行为,并将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将被 取消其省内药品、医用设备等招投标资格。
全省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重点治理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 材等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 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 行为;医疗机构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等五种行为。 江西省卫生厅相关人士表示,今年我省要推行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和医生不当处方公示点评制度,对不 正当行为要及时告诫或查处,严格医务人员临床诊疗服务。 同时,我省还将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查证属实的行贿企业和人员,要建立档案并逐级 上报至卫生部。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卫生厅将通报全省,一律取消其在省内参加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招标投标的 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