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生一国家工作人员因经济纠纷杀人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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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12:57 今晚报 | |||||||||
新华社南宁4月24日电(王勉、刘文杰)广西公安 机关日前破获一起恶性案件,宁明县一单位国家工作人员 刘某因经济纠纷,枪杀南宁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蒙厦及其情
妇杨某。刘某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记者了解到,今年34岁的刘某与蒙厦同为广西宾阳 县人。今年3月中旬,刘某与蒙厦做生意时产生了矛盾。 3月28日下午,刘某谎称宁明县有一单生意叫蒙厦去做。 不知情的蒙厦便带上情人杨某一同前往。到达宁明县后, 刘某建议先去打猎次日再谈正事,并将杨某支开到宾馆住 下。当刘某、蒙厦驾车到宁明县寨安乡一偏僻地段时,蓄 谋已久的刘某用双管猎枪将蒙厦打死,并把尸体藏在轿车 的后备箱里。 随后,刘某觉得留下杨某也会有后患,便又枪杀了杨 某。刘某将蒙、杨的尸体放到轿车的后座位上,浇上汽油, 用了5个多小时将两具尸体和小轿车烧毁。 警方还缴获了刘某作案时用的松鼠牌双管猎枪和小口 径步枪各一支,缴获小口径子弹330发、军用手枪子弹 19发。(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