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为何给1种药定3个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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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13:17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据新华社呼和浩特4月23日电 一名姓程的患者日前向记者反映,最近他在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看眼睛,一种普通的滴眼液在这家医院的不同地方被换了3个名称,而这种滴眼液的价格与院外药店的价格相差近18倍! 这名患者挂的是10.6元的专家门诊号,医生只用手翻看了一下他的眼皮,什么话也没说,就开出了处方。处方上的药名是“科恒”,而交费单据上却变成了“的确当滴眼液”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名患者反复地看了药品说明书,才弄清楚:原来,医生给他开的处方上的“科恒”不是药品名,是生产厂家山东正大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名称。“医生不会不知道这种药品的名称,为啥要写成商标名称呢?”患者实在不解。在收费处,该药品又被写成另外一种名称,患者在说明书上没找到这一名称。 疑惑中,这名患者带着该药品的说明书,跑到呼和浩特市万民大药房。令他吃惊的是,在这里,由芜湖三益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同种药品——“复方硫酸新霉素滴眼液”,单价仅为1.5元。 是不是两个生产厂家的配方不同呢?患者给记者拿出两种药品的说明书对照,两者的通用名、英文名、汉语拼音、成分、性状、药理毒理、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竟然完全一致。 业内人士分析,上述现象,首先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医生人为地将药名写得离奇,让患者看不明白,促使患者必须在医院取药。但无论是在哪取药,处方上都不应写商标名而不写药品名,因为一个商标下可有多种药品,随便写来,是对患者不负责任。 其次,是医院有意而为。 最后,对于同一种药品,医院与药店的价格竟然相差18倍,不能不让人发问:医院、药店的药品价格究竟应该由谁来定?药监部门履行了职责没有?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整顿规范药品价格秩序,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但在一些医院和单位为什么得不到落实?(a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