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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农村中小学教师将享受公务员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15:0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为给农村教育提供人才保障,广东省将有一系列重大举措,其中包括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要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并享受当地政府公务员津贴、补贴政策。保证农村中小学编制广东将逐步建立学前和小学教师以专科为主、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本科为主且硕士占一定比例的培养体系。今后几年,地方师范院校招生计划的增量部分主要用于中小学紧缺学科的师范教育专业招生,并建立面向农村定向招生制度。各地方政府及教育部门必须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此外还
将定期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优先保证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逐步辞退代课教师。首次聘任高级教师须支教一年省教育厅还要求,今年起,城镇中小学教师首次聘任高级教师职务,必须有在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中小学教师申报评选特级教师和省级以上的优秀教师,须有在农村学校支教一年以上的经历。此外还实施“农村山区教育硕士培养计划”。从2005年起,对于广东省50个山区县的专任教师报考教育硕士并被录取的,经与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取得教育硕士学位后继续在当地任教5年以上者,将由省教育厅的师资培养经费补助每人每年3000元学费。 陈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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