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厅一“处座”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1: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省林业厅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处原处长解某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93000元、500欧元(本报4月5日曾报道),因为他能主动投案自首。昨天下午,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在本案审理期间,解某的辩护人申请法院向有关部门核实他的主动投案情节,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纪检监察室出具公函,证实解某在省纪委对其调查谈话期间,主
(姚维家 本报记者 何克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