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热用水 村民市民一个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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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1:10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王燕军 为您报道 为推进61个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近日,兰州市建委和兰州市规划局分别下发了《关于城中村改造中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和《关于城中村改造规划管理办法》,并于近日正式实施。根据兰州市建委下发的《关于城中村改造中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城中村改造完成后,道路、桥梁、供水、供热、排水、公共交通纳入城市统一管理。 经济适用房 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根据《关于城中村改造中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对于城中村改造规划中涉及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在每年全市建设项目中优先安排;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对于安置村民的住宅建设项目,属经济适用房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经物价、财政部门核准后,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改造完成 供水供热执行统一政策 城中村改造中收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转为城中村改造专项资金,建立城中村改造调解平衡基金,主要用于帮助困难村实施城中村改造;依据城中村改造规划和改造进程,同步配套供水、供热、排水、公共交通等市政公用交通;城中村改造完成后,道路、桥梁、供水、供热、排水、公共交通纳入城市统一管理,在供热、供水等方面执行城市统一政策。 现有集体土地不再审批其他项目 除城市规划涉及的市政公用设施及市级以上重大公益建设项目外,城中村的现有集体所有土地,不再审批与城中村改造无关的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