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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24日发出———未成年人旅游11项警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1:3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据新华社电“五一”黄金周将至,许多家庭将举家出游,还有一些尚未成年的中学生向家长请求单独或几名同龄人组队出行。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以往发生的案例,中消协24日发出未成年人旅游11项警示。

  无成年人监护不出游。近年来,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加快,但从法律层面看,他们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缺乏社会经验,自我保护能力仍然不足,单独或同龄未成年人
组队外出旅游的风险往往不可预测。

  不安全的消费场所坚决不去。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低,在面临突发事件时应急处置能力差。

  不宜的消费项目要避开。在旅游期间,有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认为有自己的保护不会有问题,不加选择地带孩子见“世面”。

  克服困难,亲属看护。未成年人由父母监护是第一选择。祖辈或其他老人因为身体原因最好只做一些辅助性的监护。

  遵守规则,切莫逞强。乘坐空中缆车或参与部分“高危”娱乐项目时,遵守安全注意事项。

  遇有热闹,先管孩子。旅游场所经常会有表演、分发纪念品等活动,也可能发生某种突发事件,这时家长一定要先将孩子带到安全地带,不要因看热闹危及孩子。

  人多拥挤,避让为先。遇有人多路窄等情况,家长应避让,因为这时潜在的风险会倍增。家长在选择出行的线路时,应该选择那些没有瓶颈地段的景点。

  就餐场所,不要打闹。集中用餐时,家长通常因闲谈等用餐时间长,这时未成年人尤其是儿童经常在小区域内活动,虽然在家长的视线之内,但是并不安全。

  遇有动物,格外留心。遇有动物,要监护好未成年人。

  贵重物品,成人携带。外出游玩时,有的家长图省事,将贵重物品交由未成年人使用或携带。如有的儿童脖子上挂着数码相机,有的手持高档的摄像机,还有的家长两手空空,由未成年人背着存放物品的旅行包。这会让不法分子有更多的可乘之机,而不法分子在盗抢财物过程中,甚至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

  旅游购物,取舍有度。不买有潜在危险的玩具等商品。

  (孙玉波)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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