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少年生日持刀伤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2:3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邹桂通讯员王悦)儿子18岁生日时去发廊按摩,却因价格问题与按摩女争执,并将按摩女划伤。昨天,在丰台法院,看着站在被告人席上受审的儿子,曹妈妈劝导儿子“好好改造”。

  2005年12月7日晚上9点左右,为庆祝自己18岁的生日,专程跑到北京来玩的曹某在菜户营西街的一个无名发廊内,与按摩女发生了争执。“我掏出刀就想吓唬吓唬她,没想到
她自己撞过来了。”曹某称他没想故意伤害按摩女。

  专程从河北赶来的曹妈妈坐在旁听席上一直含泪望着儿子。庭审刚结束,曹妈妈便急急地劝导儿子“你一定要好好改造!”曹某对母亲使劲点了点头。昨天,本案没有宣判。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