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人员不许投资药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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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2:3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郭莹)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表示,药品监管工作人员通过投资入股药品研究、生产、经营获取利益,将被重点治理。 在昨天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会议上,市药监局局长冯国安表示,药监部门将严查在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审评、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重点监管环节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准入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的行为;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插手药
据了解,从现在起到今年10月底,整个药监系统都须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药监局表示,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优惠条件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建“黑名单”制度。市药监局已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领导小组,举报电话:839795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