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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可以自带酒水” 江苏餐饮“破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2:48 海峡都市报

  N《现代快报》供稿

  本报讯 为打破“谢绝自带酒水”的餐饮行业潜规则,昨日,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发布消息:从5月1日起,消费者可自带酒水进出餐馆,饭店不得禁止。

  江苏省消协负责人表示:消费者进入餐饮场所消费,有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禁带
酒水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时,饭店是对外经营的,不是选择客人,而是客人有权选择饭店。作为饭店,单方面做出“谢绝顾客自带酒水”的告示,显然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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