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保证未成年人出游安全出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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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3:13 山西晚报 | |||||||||
本报北京4月24日讯 (驻京记者黄丽)“五一”黄金周临近,中国消费者协会特出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保证未成年人出游安全。 ■三大纪律:一是无成年人监护不出游。从法律层面来看,未成年人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缺乏社会经验,自我保护能力差,应该避免单独或同龄未成年人组队外出旅游。二是不安全的消费场所不去。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低下,面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八项注意:一、克服困难,亲属看护。未成年人由父母看护是第一选择。二、遵守规则,切莫逞强。乘坐空中缆车或参与部分“高危”娱乐项目时,严格遵守安全注意事项。属不宜参与项目,坚决不抱侥幸心理,以防发生意外。三、遇有热闹,先管孩子。旅游场所经常会有表演或分发纪念品等活动,这些地方容易突发事件,家长一定要先带好孩子。四、人多拥挤,避让为先。人多路窄,潜在的风险会增加。家长在选择出行线路时,应该选择那些没有瓶颈地段的景点。五、就餐场所,不要打闹。集中用餐时,家长应该教育孩子不要打闹。六、遇有动物,格外留心。游览动物区,要严格遵守公园规定,即使投喂一些很温顺的小动物,也必须由成人带领和监护。七、贵重物品,成人携带。外出游玩时,不要将贵重物品交由未成年人使用或携带。八、旅游购物,取舍有度。不买存在潜在危险的玩具等商品。如氢气灌充的气球,遇有明火,就会燃烧爆炸。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