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跳槽"侵犯商业秘密列今年广东十大知识产权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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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3:20 新闻晨报 | |||||||||
□据新华社广州4月24日电 广东省24日公布2006年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其中一起涉及公司员工“跳槽”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引起公众关注。 2000年4月14日,路某入职华深达实公司从事销售等工作。路某在双方签订的《保密
但在2003年6月2日,路某为股东并任法定代表人的赛飞公司注册登记成立。赛飞公司在2003年7月以后与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有业务关系,其业务内容与华深达实公司和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的业务同类。鸿富锦精密公司是华深达实公司的长期客户,路某参与了华深达实公司与鸿富锦精密公司的业务往来。华深达实公司就此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赛飞公司、路某立即停止商业秘密侵权、赔偿损失等。一审法院判决赛飞公司、路某停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并分别赔偿华深达实公司经济损失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在商业秘密领域,因科技人才“跳槽”带走企业技术秘密的案件日益增多。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法规处处长刘在东说,本案涉及到公司的利益和个人择业自由的问题。路某在华深达实公司工作期间,成立赛飞公司,利用华深达实公司的商业秘密签订工程合同,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构成商业秘密侵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