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愤释放燃气 业主领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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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3:3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新华社电 因长期无理拖欠燃气费用被燃气公司拆掉燃气表,房主刘建华恼羞成怒,竟打开燃气阀门放气40多分钟,致使楼内近百户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终审判处刘建华有期徒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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