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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打造四个结合机制 推动教育管理法制规范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3:49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本报讯 时下,依法治教已内化为岛城教育界的普遍行为,教育管理更加法制化、规范化,这得益于市教育局建立的“四个结合”工作机制:坚持立法和执法相结合,建立依法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机制;坚持宏观管理与自主办学相结合,探索现代学校制度的构建机制;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建立师生法律素质的提高机制;坚持教育与保护相结合,建立师生依法维权的机制。

  立法是基础,执法是重点。近年来,我市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制定出台了7部地方教育法规、9个政府规章、23个教育规范性文件,范围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内容涉及教师权益保护、校舍场地管理、贫困学生资助、学校安全等难点、热点问题,初步建立起具有青岛特点的教育法规体系框架。此外,我市还对已出台的法规规章及时进行修订,使之始终与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要求相适应。

  教育行政机关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是现代教育管理的基本运行模式。近年来,我市每年确定一个重点,促进教育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高。2005年,市教育局组织的各类检查评比由原计划的33项减少为12项。为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我市于2000年启动了学校依法按章程自主管理试点工作,到2003年底,全市中小学普遍建立了学校章程,步入依法按章程自主管理的阶段。

  法制教育是德育的重要内容和底线。“四五”普法以来,我市在教育普法方面不断创新,为推进依法治教营造了良好氛围。在法制教育方面,全市教育系统一方面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通过上好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开发校本课程、学科教学渗透、举办专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努力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有机地统一到课程教材中。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新时期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采取案例反思、网上论坛、组织模拟法庭等方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活动。

  实现依法治教,既要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又要建立健全师生依法

维权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这也是我市推进依法治教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03年,市教育局制定了《中小学生处分暂行规定》,对落实学生陈述权、申辩权作了具体规定,建立了处分听证制度,成为全国第一个在整个地区推行学生处分听证制度的城市。全市中小学还畅通申诉渠道,普遍通过设立师生维权岗、校长接待日、师生申诉信箱等形式,为教师和学生就自身权益问题进行申诉提供了渠道。同时,在教育行政机关建立完善了师生申诉受理制度,由法制工作机构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具体负责师生案件的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确保教师和学生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合理的解决。为了及时解决学校、教师、学生相互之间的民事纠纷,我市还在即墨市设立了教育系统人民调解委员会,面向教体局和社会各界聘请义务调解员,负责对教育纠纷进行调解。(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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