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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离婚妻耍把戏30万补偿一场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4:02 重庆晨报

  丈夫存30万元到共同账户,妻办理挂失后又不愿离婚,法院认定女方放弃补偿

  本报讯(记者文创)夫妻协议离婚,大妻子10多岁的丈夫存入30万元到共同账户,约定办理“绿本本”后,补偿给没有工作的妻子。殊不知妻子不履约,她把30万元存款挂失后又喊不愿离婚。

  丈夫起诉休妻,江北区法院审理认为,女方反悔协议,应视为放弃获得补偿的权利,于是判两口子离婚,30万元归丈夫所有。

  男子掏30万元休妻

  2004年9月,江北区人封华经人介绍,与小自己10多岁的女子林梅(均为化名)相识恋爱。去年5月,两人结婚。封华是再婚,林梅是初婚。

  去年11月,封华与朋友谈生意,林梅认为丈夫与一些吸毒人员混在一起。双方对此发生争吵,封华从此离家另住。去年底,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封华支付30万元补偿林梅。

  封华把30万元存入两人的共同账户,并表示办完离婚手续后,就把密码告诉林梅。但封华没想到,林梅办理了存款挂失,然后声称不愿离婚。

  封华到银行查实后,担心林梅不愿离婚又取走这笔钱,于是赶快起诉离婚,并申请法院冻结存款。

  妻称闹离婚是赌气

  封华诉称,与妻子婚姻基础差,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年龄、性格均差异大,无法共同生活。且林梅常很晚都不回家。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自己履约给钱,林梅居然反悔,并以各种借口拖延,不去办理离婚手续。因此只好告上法庭要求判决离婚。

  林梅辩称,双方有婚姻基础,成家不容易,协议喊离婚只是一时赌气,并非真愿离婚。自己没有工作,平时爱玩,但对家还是有感情。挂失存款是因为找不到丈夫,他的手机也关了。她想要丈夫回家,并非想吞这30万元钱,因此不同意离婚。

  判离婚30万归男方

  法院审理认为,两人系自由恋爱,自愿结婚,但双方婚姻基础差,婚后不久双方就为生活琐事发生纠纷。两人曾协议离婚,封华履约后,林梅反悔。事实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已没有继续维系的必要。

  被法庭冻结的30万元存款,本由双方约定好,必须按协议离婚后,林梅才能得到补偿。但林梅反悔,不同意离婚,因此也就视为放弃获得这笔补偿的权利。

  最后,法庭判决两人离婚,30万元归封华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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