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举报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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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4:02 重庆晨报 | |||||||||
重点放在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自查自纠上,举报电话67706690、67706766 本报讯(记者何薇实习生孙琦)昨日我市卫生系统专门召开会议,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宣战”,并向市民公布了举报电话。 5类情况成整治重点
此次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工作重点针对5类情况:1.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2.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3.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4.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5.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公开两部电话鼓励举报 我市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即日起开始,市卫生局还将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和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和医生不当处方公示点评制度等一系列长效机制。 此次治理的重点将放在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自查自纠上。市卫生局成立的专项治理小组公布举报电话:67706690,67706766,接受单位和个人对行贿企业、个人和受贿单位、个人的举报。 医生自查不力将受处理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自纠商业贿赂工作即日起开始,将会持续到年底。根据要求,从2001年以来在药品、医用设备等采购和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企业及其经销人员给予的财务、回扣或开单提成,各医疗结构和工作人员都要进行自查自纠,并主动上缴所收财物。 对情节比较严重,又不主动交代问题、不上缴所收钱物,或者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