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医院文书也要讲“规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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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4:05 山西晚报 | |||||||||
本报4月24日讯 (记者晋帅妮)今日,太原市卫生局通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文书要按“规矩”来,4月底前规范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20种医疗文书。 此次规范之列的医疗文书包括门诊登记簿、出诊记录簿、慢性病管理登记簿、输液单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的医疗文书封面均标有太原市社区卫生服务统一标徽,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用,未经批准其他单位不得随意使用。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