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玉萍承认12项诈骗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5:11 深圳特区报 | |||||||||
毛玉萍承认12项诈骗罪 案件将押至26日后宣判 【本报香港4月24日电】(记者刘秋伟)上海地产前总经理毛玉萍今天在香港区域法院承认12项串谋诈骗罪。法庭应辩方要求,将案件押后至26日待辩方求情后宣判。
毛玉萍承认在2001年6月至2003年3月期间,串谋一家香港公司,向5家银行提供虚假文件,进行虚假的塑料原料交易,合计诈骗5家银行超过4900万港元的信用状。另外11项同类罪行,控方会记录在案,不作起诉。 今年4月13日,毛玉萍因另涉23次串谋欺诈银行8900万元信用状贷款,再度在区域法院应讯。辩方律师称,由于需要更多时间整理证人口供,故申请将正式审讯日期由原定的4月18日延至24日,获法官批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