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禁新建与保护水源无关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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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5:3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母心)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于日前出台《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保执法监管,严肃查处造成饮用水水源安全事件的违法行为。《通知》要求,在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排放污水,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对现有污染和破坏水源的设施要限期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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