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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明委表彰“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全省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5:38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记者吴江海吴林红)4月20日,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省文明委隆重表彰了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全省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群众性创建活动蓬勃发展,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涌现出一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县,对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鼓励先进
,激励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省文明委决定授予宿州市、六安市2个市“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并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授予怀远县、泾县、休宁县、凤台县、绩溪县、凤阳县、含山县、霍邱县、黟县、全椒县、怀宁县11个县“全省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称号,并各奖励人民币5万元。

  省文明委要求受表彰的市、县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地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市、县的先进经验,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加强效能建设,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载体,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推进安徽跨越式发展、实现奋力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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