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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长清实行“村综治主任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5:56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4月24日讯(通讯员 庄国庆 记者殷玉国 何涛)近日,长清区在辖区613个行政村构建了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四级管理网络。今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任将每月从区里领取劳动报酬。

  今年1月,长清区归德镇翟庄村村民曹善岱担任了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任,主要负责组织联保自防自治,维护社会稳定;负责调解家庭、邻里纠纷;会同有关组织做好违法
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提供各类治安、安全信息。为了调动积极性,长清区每年拨款68.9万元,用于解决乡镇(街道)综治目标管理经费和村(居)综治主任的工作补贴,区财政拨付10万元作为见义勇为奖励资金,表彰先进。

  “村(居)综治主任制”已推行了四个月。今年3月份,长清区刑事案件和可防性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19.46%、64.2%;集体上访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4%;重大矛盾排查61件次,有效调解处理57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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