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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突发事件设四级预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7:21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周沐辉)为应对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或发生后及时排除险情,保障公路畅通,日前省交通厅印发了《陕西省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分别对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及预防机制、公路交通预警级别的划分、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作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预案》规定,我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省级、市级、县
级三级应急机构组成。省交通应急指挥部是省级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和协调机构,指挥长由省交通厅厅长担任。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时对公路交通的影响分为四级预警:Ⅰ级预警为特别严重预警,Ⅱ级预警为严重预警,Ⅲ级预警为较重预警,Ⅳ级预警为一般预警,依次用红、橙、黄、蓝表示。

  按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严重事件、严重事件、较严重事件和一般事件四个等级。

  各级预警应急机构要做好公路交通各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气候、重大事件等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及时发出相应的公路交通预警,并提出处置建议。应急工作以属地为主,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工作,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道路抢修、运力调度、应急运输和灾民转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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