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突发事件设四级预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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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7:21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周沐辉)为应对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或发生后及时排除险情,保障公路畅通,日前省交通厅印发了《陕西省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分别对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及预防机制、公路交通预警级别的划分、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作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预案》规定,我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省级、市级、县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时对公路交通的影响分为四级预警:Ⅰ级预警为特别严重预警,Ⅱ级预警为严重预警,Ⅲ级预警为较重预警,Ⅳ级预警为一般预警,依次用红、橙、黄、蓝表示。 按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严重事件、严重事件、较严重事件和一般事件四个等级。 各级预警应急机构要做好公路交通各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气候、重大事件等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及时发出相应的公路交通预警,并提出处置建议。应急工作以属地为主,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工作,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道路抢修、运力调度、应急运输和灾民转移等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