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处竣工项目昨提交社会评审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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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7:28 哈尔滨日报 | |||||||||
哈尔滨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社会评审制开始实施,整个评审过程将在一周内完成 哈报网讯(于志华 记者 王履臻)昨天,3家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向市房产住宅管理部门递交了社会评审申请表,拟请社会评审团对新竣工的3处小区的74栋住宅楼做交付使用前的综合验收。由此,哈尔滨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哈尔滨市新出台的《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今年3月1日起,新建小区住宅的工程质量、规划、煤气、排水等15项交付使用条件必须合格,并经过社会评审团评审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否则将不能办理商品房销售备案手续。根据相关规定,社会评审将由业主代表、相关专家、物业管理企业代表、区人民政府及社区代表组成的9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过程包括以下步骤,即建设单位递交申请、组建社会评审委员会、对小区进行现场评审、出具评审意见书、对社会评审结论进行小区公示及送达评审意见书并向社会公布评审结论,整个评审过程将在一周内全部完成。(拟评审项目情况见右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