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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职业病危害项目须申报 违者最高罚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7:54 汉网

  汉网消息(长江日报)(记者周韧 通讯员张伟 李殷)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4月30日之前,我市存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必须到各区安监部门或市职业病防治院进行申报,违者视情形最高可罚款5万元。

  日前,市安监局部署今年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工作,要求各区派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对4月30日之前未进行申报或申报不实的单位,可依据相
关法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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