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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三年无果 湟源县人民法院法官巧妙执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8:02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湟源县人民法院法官巧妙运用执行策略,成功为一名务工者讨回工资。

  何某是湟源县人。2002年10月30日至11月22日,他在湟源县某建筑公司打工,应该拿到304元的工资。工程完工后,何某多次到公司索要工资,但公司有关人员以工程款还没有结算为由不予给付。无奈,何某于2005年11月22日向湟源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湟源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湟源县某建筑公司支付何某劳动工资304元。仲裁书生效后,何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湟源县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向何某打工的建筑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但公司的有关负责人东躲西藏,拒绝执行。面对这一情况,法官在了解到建筑公司在另一执行案件中拥有债权时,便裁定将执行案款304元提取给申请人何某。当执行人员将304元钱送到何某家中时,何某对法官充满了感激之情。(记者 贾忠英 武培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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