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请”走菜场恶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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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8:02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王腾实习生顾宗韶)坐过牢,竟成了混事的“金字招牌”。45岁的焦某在合肥市贵池路光明菜市场一带,专拣“软柿子”捏———买菜从不带钱,没钱就带刀“借”钱。敢怒不敢言的外地摊贩们终于扬眉吐气了,因为这名无赖近日被蜀山刑警三队“请”了去。 焦某曾因抢劫被判刑6年,2004年出狱后一直游手好闲。6年铁窗生涯没让他循规蹈
4月12日晚,焦某酒后带朋友摇摇晃晃进了菜市场内一家蛋糕店,说:“我兄弟要跑路,借两个钱花花。”店主不肯就范,他掐住店主的脖子,其朋友也亮出一把弹簧刀:“可认识这个东西?”旁边理发店女老板出来劝解,请焦某“高抬贵手”。这下,焦某逮住了理发店女老板:“我给你面子,借200块。”女老板说身上只有40元,焦某哪管这些:“40块就40块吧。”焦某拿了钱还想威风一下,又走到旁边的干货店,对店老板喝道:“看什么看?”顺手将干货摊掀了,一拳将老板脸打肿。当他走进第四家音像店的时候,里面的人已不敢作声。这时,不知是谁报了警,民警赶到了现场,焦某束手就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