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创业免税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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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8:13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昨天下午,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家税务局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全省新3年再就业优惠政策,下岗失业人员联合创业的,将可以享受减免3年税费的待遇。 据了解。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从事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服务型企业中的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建筑业中从事工程总承包的除外),凡符合以下条
作者:端木/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