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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检点”须付违约金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9:56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讯医生向药品、医用耗材经销公司索、拿、卡、要,或是经销公司代表向医务人员给予回扣等,一经查实,将予以曝光,并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日前,省第二人民医院与110多名经销单位代表签定廉洁承诺书。

  医院要求各经销单位不给医务人员回扣、提成和各种变相折扣,如宣传费、纪念品、咨询费等;不以临床促销费、开单费、处方费、统方费等名目向临床科室及医务人员、药
剂科和设备科工作人员进行药品、医用耗材促销活动;不得私自在临床召开所谓小型药品宣传介绍会及随意到各科室发放资料等。据悉,双方承诺,违反廉洁服务承诺的,一方可终止合同,并予以曝光,与其断绝经济往来。造成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必须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并支付对方违约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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