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一违法使用甲醛加工海鲜的经营单位被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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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10:21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淑会)4月15日,省卫生监督局联合邯郸市卫生局对该市违法使用甲醛加工海鲜的玉兰海鲜行进行了查处。 根据群众举报,邯郸市丛台区城河街的玉兰海鲜行,使用甲醛加工海鲜。检查人员检查发现,该经营单位存有三桶鱿鱼产品约50Kg以及大量的非海产品(如牛百叶、猪血豆腐、鸭血豆腐、蹄筋、牛肚等)。同时,一间不足2平方米的屋子内存放有一桶散发着强烈福尔马
目前,省卫生监督局已责令该经营单位停业整顿,并对其违法产品进行了没收销毁处理,对其存在的违法行为和违法所得正在进一步调查。检查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和掌握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单位,可随时拨打省卫生监督局的举报电话:0311-87817990、8783466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