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规范餐饮行业经营行为 消费者可自带酒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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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10:32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4月24日,省餐饮行业协会向社会公布,《江苏省餐饮行业经营行为规范》(试行)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餐饮业经营者不得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进入经营场所。 据省餐饮行业协会秘书长于学荣介绍,《江苏省餐饮行业经营行为规范》共七章三十四条,内容涉及我省餐饮行业经营过程中的各个方面。
《规范》对餐饮业经营者提供的饮食产品的卫生质量进行了严格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凡遇到重大活动、大型宴会和团体聚餐10桌以上,食品要留样备查。若发生集体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应立即如实报告卫生部门,并积极协助调查,自觉接受处理。对一些高档宾馆和饭店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的做法,《规范》也作了详细的规定:今后餐饮业经营者不得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进入经营场所,对消费者自带的酒水如需收取服务费的应明码标价,并在消费者饮用前予以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