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把“手术刀”割向药械贿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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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12:12 沈阳今报 | |||||||||
今报讯(记者金飞)你买我药械,我给你好处;你高抬贵手,我给你好处……昨天,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表示:将重点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6项商业贿赂。 ■回扣提成要罢手: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营销人员在推销药品、医疗器械时,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财物的行为;
■投标竞标要正当:治理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及人员在批发零售、原料采购、广告宣传以及参加药品、医疗器械投标竞标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 ■审批处罚要严格:治理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重点监管环节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准入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的行为; ■成本药价要实报:治理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其产品进入医保目录、虚报成本抬高药价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 ■监管越限要严查:治理食药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干预药品企业经营或投资入股药品研究、生产、经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监管受贿要深究:治理食药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在行使监管权力时,收受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及人员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