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分手代理两周拆散5对情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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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13:05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据华夏时报报道4月6日,新浪招贴栏里出现了“分手代理”的帖子,发帖者称,接单以50元起价。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该代理两周内已成功完成5笔业务。 电影引出“劝离”念头 昨天上午,记者在新浪网招贴栏网页上看到了“分手代理”的帖子,发帖人称,可
昨天中午,在东直门的一家餐厅,记者见到了发帖者李先生和他的搭档小雯(化名)。李先生称,4月6日,他看韩国电影《悲伤电影》后,萌发了做“分手代理”的念头。当晚,李先生就在网上发布信息,没想到第二天,一个来自杭州的长途电话将第一宗生意送上门。 自称总是先劝和 据李先生说,接到第一笔业务后,他用了一天制订代理方案,然后和男客户的恋人取得联系。“对方一听,感到很吃惊,对我非常怀疑,但当我对她说了一些她和客户之间的事后,她才信。”李先生说,女方和他见面后,经过一番沟通和分析,同意分手。李先生说,接单以50元起价,先做代理花费预算,事成后收取相应费用,并且坚持先劝和再劝离的原则。 据了解,发帖以来的两周,李先生成功“拆散”了5对情侣,现在他每天能接到五六笔业务,每天咨询的人就有20多个,晚上和周末更多。 专家持不赞同意见 “我不赞同这种分手代理”,昨天下午,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认为,“劝离”和传统的伦理道德不相符,商业化不宜用到情感上。 心理学专家吴娟认为,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很多形式的恋爱,虽然分手代理的出现有合理之处,但不该成为趋势。 北京天如律师事务所的马凡勋律师认为,目前还没有针对这种代理行为的法律条款,更多的则是在代理过程中对代理人进行道德约束。对新生事物,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约束,纯粹反对并不妥当。作者:朱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