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记者披露股市弊案 拒绝透露消息来源遭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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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16:34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4月25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岛内《联合报》记者高年亿因为报道劲永股市秃鹰案,并拒绝透露消息来源,而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罚款3万。对此,高年亿强调坚持不透露消息来源是基于新闻工作准则。 据悉,在劲永股市秃鹰案中,岛内多只股票遭不法财团与证券公司勾结放空,前台湾“金管会”检查局长李进诚向股市金主透露台“金管会”对劲永假交易案进行调查;并批
2005年3月16号,《联合报》对此进行报道,报道内容和台“金检局”调查机密文件,几乎一模一样,但在法庭上,高年亿坚持不透露消息来源。 高年亿强调,自己不透露消息来源是基于新闻工作准则。《联合报》发言人项国宁也表示,高年亿在处理这条新闻时,处理的是事实,符合公共利益。 虽宣称保障新闻自由,但法庭仍裁定高年亿罚款3万。法官表示,高年亿下次出庭作证,若仍拒绝透露来源,可能连续裁罚。 (郭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