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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撬车牌实施勒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16:34 深圳晚报

  偷撬车牌实施勒索

  龙岗检察院提醒市民:勿因金额小不愿报案

  本报记者董谦通讯员许俏丽廖婷婷报道不到两周时间,4名不法分子在横岗街道盗窃20多副车牌,然后实施勒索,共获得非法收入2000多元。日前,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此
案。

  李某某、梁某、何某某与周某某4人,从2006年2月22日晚开始犯案。他们趁晚上将事主的车牌盗走,然后在车上留下写有“要牌照发信息到:13×××××××××,打电话不接”的纸条。如果车主主动与他们联系,便会向车主进行300、400或500元不等的勒索,当车主同意给钱,四嫌疑人便会将何某某的银行卡号或账号发给车主,让车主存钱。如果车主存了钱,四嫌疑人就将部分车牌放到横岗某购物广场的储物柜里让车主自己去拿。到3月4日凌晨作案被擒,4名嫌疑人在不到两周的时间内,作案20余次,勒索2000多元。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终于确定了犯罪事实,依法及时对该团伙的四嫌疑人予以批准逮捕。

  盗窃车牌勒索车主的行为目前在深圳并不少见,不少车主由于勒索金额小,就不在意,从而让犯罪分子屡屡得手。龙岗区检察院提醒市民,增强法律意识,在权益受到侵犯时,及时报警,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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