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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成高速公路“头号杀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16:35 深圳晚报

  超速成高速公路“头号杀手”

  广深高速公路日均车流量比去年增加了18%,去年事故宗数比前年上升了86.6%

  本报记者李晓水通讯员方菲李天高报道超速行驶是非常危险的,这好比说老虎是吃人的,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成为引发事故的一大主要原因。据统计,从2005年12
月21日至2006年4月19日,广深高速公路深圳段因超速行车导致的死亡事故3起,死亡3人,占死亡事故的27.27%;伤人事故3起,占伤人事故的50%;简易事故54起,占简易事故的60.42%;综合占45.89%。超速行车已成为高速公路的“头号杀手”。

  据介绍,广深高速公路是连接珠三角地区四个重要城市香港、深圳、东莞、广州的交通大动脉,同时也是深圳进行对外经济交流和物质往来的交通主干道。今年以来,广深高速公路的日均车流量比去年的日均车流量增加了18%,达33.34万辆次,远远超过了当初15万辆的设计流量。随着车辆的增多,去年广深高速深圳段的事故宗数比前年上升了86.6%,其中相当数量是由超速造成。

  2005年12月27日15时22分许,司机肖××驾驶一辆面包车载着李××和彭××到广州办事,为了争取在当天晚上赶回深圳,肖××加大油门,一路超速行车。当车行至广深高速公路机场路段时,发现前面有一部重型洒水车在路上作业,肖××当即紧急踩刹车,但终因车速太快,面包车失控撞在洒水车的右后尾部,肖××当场死亡,李××、彭××也受了重伤。

  2005年12月27日凌晨3时许,司机陈××驾驶的车从广州返回深圳,由于凌晨3点广深高速路上行车稀少,于是陈××便在路上超速行驶,当行至广深高速宝安路段时,陈××驾驶的车,撞在一部发生事故后停在路上的大型货车的车底下,导致陈××所驾的私家车着火焚烧,陈××本人也当场死亡并被焚烧。

  “流动测速雷达”瞬间逮住超速车

  本报记者李晓水通讯员方菲李天高报道针对广深高速公路车辆超速违法行为比较严重的情况,从今年春运结束后的2月下旬开始,高速公路同乐大队集中警力,进行了专项整治,处罚了2050名违法超速的司机,占全队纠违数的30%。通过交通专项整治,3月份大队辖区无发生死亡交通事故,与1月份相比死亡人数下降700%,与2月份相比死亡人数下降100%,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下降200%,整治效果相当明显。

  据介绍,他们主要采取了三种整治办法:一、利用流动电子警察测速“证眼雷达”不定时、不定点对车辆的超速违法行为测速、拍照取证,同时对车辆不按线行驶、占用救援通道等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取证;二、利用安装在广深高速公路深圳段的固定电子警察测速点,全天候24小时对车辆超速和不按线行驶,占用救援通道的违法行为进行拍照。下一阶段,广深高速深圳段还计划增加电子眼监控点。三、巡逻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加强对超速车辆的监控和纠正,对发现的超速车辆当场给予纠正。

  记者在民警的巡逻车中见到,流动电子警察测速“证眼雷达”安装在车头部位,摄像头对准每一辆从旁经过的车辆,每辆车的速度都会准确地被测速雷达瞬间捕捉到。近日9时45分,一部车牌为粤BBM8××的奥迪小轿车以153公里的速度从测速车旁呼啸而过,马上被反应灵敏的“证眼雷达”测速仪拍照取证。接着一部车号为粤D53×××的奔驰以154公里超速飞过,也被拍照取证。9时56分,一部香港牌凌志小轿车以139公里的速度超过测速车,也没有逃过“证眼雷达”的火眼金睛。在不到半个小时的测速中,测速“证眼雷达”便“逮”住了10多部超速车。

  保持车距同样很重要

  本报记者李晓水通讯员方菲李天高报道提起超速行驶,许多驾驶员还存在一个误区。市交警局同乐大队副大队长尹树基对记者说,许多驾驶员认为,只要自己不超速就行,其实与前面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同样重要。

  尹树基对记者说,由于广深高速每天的车流量相当大,机动车一辆接着一辆,如果不保持适当车距,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还很容易造成连环相撞。据有关数据,随着行走广深高速公路车辆的增多,去年广深高速深圳段的事故宗数比前年上升了86.6%,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事故是由于司机超速行车,与前面的车辆未保持一个安全的距离,遇紧急情况时采取措施不当而引发的重大追尾事故。

  据有关试验,当试验车速提高1倍时(如从40km/h到80km/h),紧急制动所需距离变为原来的2倍左右(从8m到18m);在相同速度下,湿滑路面所需要的制动距离较之于干燥路面也将大大增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如果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除速度要降低外,车距也要变长。

  超速猛于虎

  任何驾驶者都明白,汽车的速度到了一定的时候,是不会完全听你这个人的使唤的,你叫它停下来,它不会马上停下来,你叫它往左拐,它也不会马上往左拐,如果你拐急了,它还可能飞出去。超速的车辆具有人不可控制的性质。

  据交警部门统计,超速是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一个最主要原因。当一辆汽车高速飞奔的时候,一个小小的过失或意外,都有可能造成灭顶之灾。同样的过失或意外,如果发生在道路安全规定的速度范围内,也许还来得及补偿或纠正,即使发生碰撞,事故的性质也会轻许多。当然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发生事故的概率是很低的,一个人的一生中也许不会碰到一起,但即使是一起,就有可能是100%起。侥幸心理是我们的大敌。

  虽然每个人都明白超速危险,超速是违法的,但超速者还是大有人在,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同乐交警大队上个月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处理了超速车辆2000多起,这还仅仅是冰山一角。为什么明知山有虎,有人还是偏向虎山行?最重要的就是侥幸心理,以为看起来一马平川,以为看起来艳阳高照,以为看起来没什么事的。但事情的发生往往是这样的:因为没有任何征兆,所以来不及做任何反应,所以灾难就降临了。

  俗话说,小心使得万年船,抢时间可以有很多种方式,以生命做赌注,押得太大了,不必。(小水)

  法律链接

  广深高速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据有关法规,超速50%以下的,特区路段处400元罚款,特区外路段处200元罚款;超速50%以上不足百分之一百的,处10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一百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李晓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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