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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人大第21次会议首审《反洗钱法》 吴邦国主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16:4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4月25日消息 (记者郭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5日在北京开幕,备受社会关注的《反洗钱法》草案、《合伙企业法修订案》草案首次进行审议。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近年来,随着走私、贩毒、贪污贿赂等犯罪不断发生,我国的洗钱问题日渐突出,而且洗钱活动愈益具有跨国(境)特性。酝酿两年提出的《反洗钱法》草案旨在及时发现和
监控洗钱,遏制犯罪,维护金融安全,加强国际反洗钱合作。

  《反洗钱法》草案规定,不仅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对数额巨大、目的可疑的异常交易要及时向反洗钱信息中心报告,而且房地产销售机构、从事贵重金属和珠宝交易的机构、拍卖企业等非金融机构也应承担反洗钱义务。针对官场腐败问题,草案还特别规定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公职人员重点进行身份识别和帐户、资金往来的监测。

  《合伙企业法》实施近九年,已经无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后的法律草案有利于不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投资者参与合伙,对我国自主创新企业、特别是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法律对“有限责任合伙形式”的规定,还有利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壮大及参与国际竞争。

  当天的全体会议还听取了《刑法修正案(六)》修改情况的汇报。其中受到人们关注的修改包括:将重大安全事故犯罪的最高刑期由七年提高到十年有期徒刑;将对不按规定披露信息而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由上市公司扩展到债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而目前各方争议较大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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