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理医药商业贿赂药监人员不得投资药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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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0:51 中国西藏新闻网 | |||||||||
记者郭莹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24日)表示,药品监管工作人员通过投资入股药品研究、生产、经营获取利益,将被重点治理。 在昨天(24日)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会议上,北京市药监局局长冯国安表示,药监部
据了解,从现在起到今年10月底,整个药监系统都须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北京市药监局表示,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优惠条件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建“黑名单”制度。北京市药监局已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领导小组,举报电话:839795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