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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报谎报事故最高判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1:44 华夏时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将审议多项法律草案

  据新华社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5日-29日在京召开。

  会议对护照法草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反洗钱法草案、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刑法修正案(六)草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决议草案等进行了审议。

  瞒报谎报事故可判7年刑

  刑法修正案(六)草案,增加了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犯罪处罚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造成事故灾害扩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护照法草案基本可行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有关报告中提出,目前护照法草案已基本可行,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2005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护照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其他各方的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对草案进行了修改。

  法律委员会经同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方面研究认为,我国至今已同58个国家签订了互免外交、公务签证的双边协议,其中22个国家还对我国发放的“因公普通护照”给予豁免签证待遇。

  “菜篮子”安全将寻根溯源

  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菜篮子”工作,有望得到立法规范。根据会议第三次审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国家将逐步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对市场上销售的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追根溯源,查明责任,依法处理。

  违规鉴定胎儿仍属犯罪

  刑法修正案(六)草案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导致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后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专家认为,对胎儿性别的选择一定程度上是出于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以及养儿防老的需要,但这种观念无法通过刑法手段解决;而且这类行为在调查取证上很困难,查处取证会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考虑到在这个问题上“意见分歧很大”,建议这次暂不修改,经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再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研究论证,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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