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开审特大黑帮龙兴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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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2:22 重庆晨报 | |||||||||
黑老大竟然是警察,33人被公诉,其中包括充当保护伞的四会市公安局副局长 据新华社广州4月25日电一个有6年警龄的公安民警,竟然是黑社会性质组织“龙兴社”的“黑老大”。4月25日上午,“龙兴社”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肇庆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33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其中包括为“黑老大”充当“保护伞”的原四会市公安局副局长和治安管理股股长。
记者在广东肇庆四会市采访得知,“龙兴社”是一个在四会市横行6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令人震惊的是,该组织的“黑老大”竟然是当地公安民警龙杰锋。龙杰锋是四会市罗源镇人,1999年相继在四会市巡警大队、东城派出所工作,2003年底调入四会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在警察身份的掩盖之下,龙杰锋迅速组织起以他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龙兴社”。据检察机关指控,自1999年以来,“龙兴社”以四会市罗源镇籍人员为基础,以龙杰锋为头目,多次在四会市城区及周边地区进行有组织的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各种犯罪活动,并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绑架、故意杀人、受贿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共造成4人死亡、3人重伤、2人轻伤、11人轻微伤。 龙杰锋如此作恶多端,为何却能在警察队伍藏身6年之久?原来,原四会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国阳和治安管理股股长张伟洲一直为其充当“保护伞”。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