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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法紧盯公职人员账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2:22 重庆晨报

  

反洗钱法紧盯公职人员账户

  新闻资料中国洗钱交易疑有数千亿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反洗钱法草案,草案明确单笔现金收付20万以上可作可疑交易报告

  据中新社25日电中国反洗钱法25日正式进入立法程序。25日上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
大常委会二十一次会议上,常委会首次听取了关于提请审议反洗钱法草案的说明。

  出台背景荩荩荩洗钱罪上游犯罪范围扩大

  此次常委会上二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六)草案第十二条对刑法有关洗钱罪的规定作了补充修改,在洗钱罪上游犯罪中增加“贪污贿赂犯罪、金融犯罪”。有的常委委员和部门建议进一步扩大这一条规定的上游犯罪范围。

  近年来,随着走私、毒品、贪污贿赂等犯罪不断发生,非法转移资金活动大量存在,中国的洗钱问题日渐突出。由于现行预防监控洗钱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着法律体系不完整,系统性、协调性差,法律级次和法律效力较低,适用范围较窄等问题,影响了反洗钱的力度和效果。因此《反洗钱法》的制定迫在眉睫。

  五大看点荩荩荩对某些公职人员重点监测

  草案要求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审慎识别、核实和登记客户及其代理人、受益人的身份信息,并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为充分利用反洗钱机制反腐败,草案特别规定应当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公职人员重点进行身份识别和账户、资金往来情况的监测。

  明确大额交易报告制度

  草案引入了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要求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对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缺乏明显经济和合法目的的异常交易应当及时向反洗钱信息中心报告,以作为发现和追查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

  现行法规也设定了“大额”和“可疑交易”的标准,以人民币为例,以下三种情形下属于人民币大额交易: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等交易。义务主体涵盖非金融机构

  法草案不仅规定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是反洗钱义务主体,还规定房地产销售机构、贵金属和珠宝交易机构、拍卖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特定非金融机构也应承担预防、监控洗钱的义务。

  草案规定,除了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也应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

  主管部门有权进行调查

  草案规定了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进行反洗钱调查,并可采取询问、查阅、复制、封存和临时冻结等措施。预防监控资助恐怖主义活动

  通过反洗钱机制发现并切断恐怖主义融资渠道成为各国反洗钱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草案特别指出本法所规定的反洗钱措施同时适用于预防监控资助恐怖主义的活动。

  新闻资料中国洗钱交易疑有数千亿

  据人民银行的数据,自2004年4月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成立至2005年9月期间,累计接收本、外币可疑交易报告65.44万笔,金额2480.23亿元人民币和769.2亿美元,基本涵盖了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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