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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商场卖假华伦天奴被罚7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2:22 重庆晨报

  市工商局昨天通报去年1月至今年3月查处的商标侵权十大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吴华东)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而商标是重要的知识产权,昨天,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工商系统自去年1月至今年3月查处的商标侵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万州“万友”公司销售假“华伦天奴”被罚7万。

  案例一:万州“万友”公司售假“华伦天奴”服装案

  2004年4月28日至12月,重庆万友百货广场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在其营业场所内设立“华伦天奴”专柜,销售由成都海宙名汇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博旭”等品牌服装。该公司在所售服装上挂的吊牌、条码价签上,均以中文“华伦天奴”进行标注,销售现场也以“华伦天奴”名义进行打折宣传。经查,“华伦天奴”是华伦天奴全球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去年1月,万州区工商局对其依法作出了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物品、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中天”彩印厂印制假“茅台”商标标识案

  去年1月,重庆中天彩印厂去年承接“贵州茅台酒”厂手提袋及DM单位的印刷业务。后经权利人贵州茅台酒厂有限公司及其被许可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中天”厂印刷上述产品未经授权许可,属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市工商局对其依法作出了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标标识、罚款1.8万元的处罚。

  案例三:“志贤”食品厂侵犯“涪陵榨菜”证明商标案

  重庆市志贤食品厂未经“涪陵榨菜”证明商标权利人的许可,于去年4月分别印制带有“涪陵榨菜”字样的包装箱413个,包装袋64000个,而实际装其生产的“三八”牌榨菜进行销售,被涪陵区工商局查获。当事人的行为侵犯了“涪陵榨菜”证明商标专用权。涪陵区工商局对其依法作出了责令立即停止侵权、没收侵权产品、罚款6000元的处罚。

  其余七大典型案例分别是:“庄仕”公司售假“皮尔•卡丹”服装案,“枫叶”公司销售假“金城”商品案,王俊销售假意大利“GENIAVALENTINO”皮制品案,黄闽销售假美国“花花公子”女装案,蔡雄巧销售假美国“NBA”运动装案,彭祥销售假日本“TOSHIBA东芝”商品案,张谋从销售假法国“鳄鱼”运动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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