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一块自家雨遮“闯大祸”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2:38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曾力

  阮友直 林丹

  本报讯 住在福建师大宿舍的罗老师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为了安全,在自家阳台搭建的一块雨遮,竟然会惹出那么大的事情来:两年来,福州仓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对这块雨
遮先后拆除了3次。最近的一次拆除是在几天前的4月20日下午,城管执法人员来了20多个。

  小区里的一位姓郑的老人,是这个师大宿舍5号大院的管委会主任,他认真地告诉记者:“我数了,4辆车,25个城管,4个工人。”作为罗老师的邻居,赵老师当天也在现场,他对记者说:“拆一个雨遮要来20多个城管,有点小题大做了吧?”

  对于当天发生在仓山进步路5号福建师范大学教师宿舍小区里的这件事情,仓山城管表示,这是一次清除违章搭盖的执法。不过住在这一带的许多老师,在当天都向记者表达了这样的看法:这个雨遮的地点非常偏僻,并非沿街巷,不会影响到市容。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仓山城管必须一而再再而三地拆除这块雨遮呢?又是什么原因让罗老师在屡次被拆除的情况下,还依然坚持把雨遮搭建起来呢?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罗老师为何

  一定要建雨遮?

  记者在罗家看到,这是上世纪80年代初的建筑物,一楼的露台大大宽出楼上阳台及屋檐,约有1米露天在外。罗老师说,罗家是2004年由师大校方分配入住该楼房的。“上面四个楼层的住户晾衣滴水,竹竿、花盆及其他物件坠落,防不胜防,2号楼就有花盆落下砸伤楼下住户,造成脑震荡住院的先例。”罗老师因此有了搭建雨遮的想法。当时她到仓山建设局咨询手续审批问题,对方答复说,这种情况由学校或是社区管委会具体研究就可以了。

  想想自家阳台不过是在小区的一个角落里,罗老师放弃了审批的想法。2004年7月初,第一次搭起了雨遮。几天后,仓山城管就送来了《限期改正通知书》,10天之后,雨遮被城管强制拆除了。这期间,罗家多次向城管提交了安全情况说明及住户联名反映的情况材料,但未能得到答复。为了安全起见,罗家只好在阳台晾晒衣物的竹竿上放上两片草席,权作遮挡。几个月后,这片草席也被城管强制拆了。

  “去年8月,我因楼上滴水,露台湿滑,摔伤,造成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这之后,罗老师坚持,一定要把雨遮搭上去。于是引来第三次强制拆除。

  城管为何

  一定要拆这雨遮?

  罗老师说,城管法制科多次告知她,之所以执法,是接到罗家二楼的邻居何女士的投诉。何女士称,雨遮影响她晾晒衣物,下雨时,雨遮会带来噪声。所以罗家第三次搭建时,将雨遮安装在距天花板约30厘米之下的位置,并且在雨遮上加覆了尼龙网。但何女士未能接受这种“改良”方案。

  就此事,记者22日来到仓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在三楼的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到罗家拆雨遮,“是因为有居民投诉”。他说,尽管这个雨遮不是沿街的,不妨碍市容观瞻,但如果不处理,投诉者会投诉到上一级部门,所以就去拆了。

  仓山执法局法制科的科长陈志奇表示,依据《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搭建、封闭阳台或者破墙开店必须符合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征得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而罗老师家没有相关手续。执法局已向罗老师一家送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没得到回应,因此强制执行。

  记者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草案)》第八条:“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显著轻微,没有明显社会危害,涉案财物数量较少的,可以不对其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每次拆完,罗老师都去为审批奔波

  为了让雨遮能重新搭建起来,接下来的几天,罗老师一直在为申请报批的事忙活。但辗转几个部门后,她发现,让雨遮合法化依旧遥遥无期。其实,在前两次的拆除之后,罗老师也意识到应该去找有关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那么,搭盖雨遮到底应该经过哪些手续呢?昨日下午,记者以普通市民的身份,以罗家的情况为例,咨询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建设规划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情况必须由建设单位即师大,向规划处提出申请,必须提交的材料在规划局网站有公布,规划局不接受个人申请。

  记者接着致电福建师大后勤处,一位负责人表示,学校从未做过这种事,老师宿舍的雨遮都是自己建的。记者在师大宿舍看到多户人家有雨遮,按后勤处的说法,学校没帮着申请过,而规划局又不接受个人申请,也就是说,其他人家的雨遮也都是没有经过审批的。

  记者随后登录福州市规划局网站,发现“申请局部变更建筑设计方案指南”中,要求提交的材料有建设单位申请报告、本局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复印件、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及会审纪要复印件、建筑方案变更设计蓝图一份等等,10多项。

  师大后勤处一副处长说,这些材料要问基建处。基建处有关负责人说,这些图纸要找很困难。而且房子已经房改了,学校不会出面做这事。

  邦邦有话

  听罗老师这么一说,这个雨遮对她家来说,的确十分必要。而从记者调查的情况来看,要把这雨遮正儿八经地审批下来,的确也够麻烦。而不经审批就是违章。如此一来,罗老师的这块雨遮就很难搭建起来了?

  不过,虽说是违章,但按城管的说法,这个雨遮还谈不上影响市容,也就不属于有明显社会危害的范畴。既然这样,这块雨遮是不是非要拆除呢?可不可以不实施强制拆除呢?至于说到雨遮对楼上住户的影响,能不能大家坐下来谈一谈?或者考虑对雨遮进行改造,减少噪音?或者,用别的更加妥善的办法?

  其实,邦邦也发现,像罗老师这样的难题,大伙在生活中也可能会遇到。那么,您有什么好主意,可以化解罗老师的这种尴尬?请快拨打电话0591-87095055告诉邦邦。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