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降“门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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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2:55 山西晚报 | |||||||||
起付标准由原来的三万元降到五千元 本报4月25日讯(记者霍雪飞)降低大病住院互助补偿金起付标准,由原规定的花费3万元以上降到了5千元以上;同一患者、同一病种两次以上住院治疗,每次住院费用均达起付标准的,合并按住院标准补偿……今日记者从阳泉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中心获悉,经过对《阳泉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暂行办法》部分条款的补充修订,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的“门槛”
阳泉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中心尚主任告诉记者,阳泉市是我省推行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的试点城市之一。从去年10月1日启动以来,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补偿患大病职工96人、109人次,补偿总金额109.7万元。 为了放宽职工享受大病医疗互助的标准和条件,有关部门对《阳泉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暂行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了补充修订。新修订的条款本着简便易行、易于操作的原则,兼顾患病职工住院、门诊费用补偿相对平衡、公平。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