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我们鼓励消费者自带酒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2:57 现代快报

  快报昨天报道了《江苏省餐饮行业经营行为规范》出台,其中明文规定:5月1日起“餐馆不得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昨天《规范》起草人,江苏省餐饮协会秘书长于学荣、名厨包明献走进生活南京网站视频访谈栏目,与广大网友就南京餐饮业现状进行交流。

  网友:前两天我去吃火锅,1.25升的可乐在火锅店是8块钱,而在超市只要4.5块钱,我听说出台的新规中有一条“饭店不得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这让消费者很振奋,请具
体谈谈。

  于学荣:我们出台这个规范的时候十分谨慎,这一点是参照了其他兄弟省市的做法,也广泛征求了餐饮企业、消费者和行业组织的意见后,取得了一致意见。自带酒水是中国一个特色,既然是中国的特色,就需要办出中国特色的事情,所以我们鼓励消费者自带酒水。

  网友:我是酒店经理,规范出台后将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如果在食用后出现问题,责任如何界定?

  包明献:饮料类有一定的保质期,对保质期卫生部门有自己的要求,相信酒店各个采购部门和前厅部门有一定的保管,对于消费者带进的饮料,每个部门都有督促检查的义务,如果消费者是强硬带进来,造成食品卫生方面的问题,这是消费者自身的问题,这和酒店没有一定的关系。见习记者赵颖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