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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契约丢了要及时补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2:57 现代快报

  快报讯(通讯员方市兴记者尹晓波)昨天有市民致电本报,询问遗失正本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怎么补办,南京市房产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此作了解答。

  市民在《商品房买卖契约》乙方正本遗失后,应及时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启事。登报后,购房者同开发商一同前往南京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契约补办手续。登记时,开发商和购房者应将未遗失的《商品房买卖契约》(甲方正本)及契约副本全部交回,并办理原契
约号注销,新契约登记手续,契约内容应与原契约一致。如原《商品房买卖契约》已设定抵押的,还需提供《南京市房地产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同时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注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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