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交通局:按省上要求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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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3:3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昨日,在彭州市召开的全省交通系统行政执法队伍整顿工作动员大会上,四川省交通厅通报了关于彭州市出管所、什邡市交管所违规执法的处理意见。 彭州出管所:连单位牌匾都没有
昨日,为了找到事件主角:彭州市交通局公交出租汽车管理所(以下简称彭州市出管所),记者费尽了周折,最后终于在彭州市交通运输管理所以前的办公场地找到了这个连牌匾都没挂的“彭州市出管所”,走进大院,一块手写的指示牌上才写着“出管所办公区”。 据看门的大爷说,出管所在这里办公已两年多了,在2楼行政办公室,一名女工作人员介绍了出管所的人员构成:“加上一名所长、一名副所长,出管所一共只有5名工作人员”,但她表示这个数字只是行政工作人员,并不包括稽查大队的工作人员。负责行政工作的她说不清楚稽查队究竟有多少工作人员。 稽查队办公室的门紧闭着,上面的一张告示包括了3个举报电话,全是手机号码。“稽查队员都在路面上执行工作,手机举报比较方便”,而谈到如何处理举报、举报是否有奖时,该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并不知情。 彭州编制办:成立出管所合法 彭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蒋德才给记者提供了一份3月24日彭州市编办给成都市编办的《关于设立彭州市公交出租汽车管理所有关情况汇报》。《汇报》说,“根据当时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彭州市交通局的申请,审批成立出管所,程序是合法的”,蒋德才一再强调,人员编制在交通局下属单位调集,经费渠道也没有发生变化,不存在重复设置的问题。 《汇报》在谈及出管所设立程序时说,“向彭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分别汇报,并分别会签后‘行文’设立了彭州出管所”。而省交通厅的通报指出,“在批准设立出管所时未按规定召开编委会集体研究,对出管所的职能也未予界定”。 “出管所是否会被撤销?”在记者将离开编委办时,蒋德才又表示,如果出管所是违规的,将会按照省上的要求予以撤销。当记者再次询问“为何刚刚才说出管所是符合程序的,现在又说其‘违规’?”蒋德才称,之前说的合法是指“出管所编制是合乎程序”,如果撤销也是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和行政职能的变化进行调整。 彭州市交通局:按省上要求办 “今天的会议我们没有参加,至于处理我们将按照省上的要求办”,昨日晚上10时左右,记者终于得到了出管所主管部门——彭州市交通局副局长蓝雍的回复。蓝雍表示,他没有参加会议,关于会议的精神需要层层传达,还需要一个过程,对出管所的处理将严格按照省上的要求办理。 本报记者 赵素冰 于婷 | |||||||||